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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当时为了在市里买房结婚,把农村老家房子卖了,在市里交的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当时为了显示一心一意的对人家,房子产证写了夫妻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离婚了她以还款银行卡是她的为由,没办法给我,房子,找钱给我为由民政协议离婚给我十万块,结果我们基本没分开,之后复婚了又,,现在又要闹离婚,房子我还可以要回吗,按揭房子,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且我们现在还住在一起

离婚 2018-07-21 22: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仍然属于你们二人共有,可以分割。可委托律师代理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离婚时的房产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一般来说,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是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不过,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具体还看合同上市怎么写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走。其实,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什么是呢?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时,你的产权证上面会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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