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手房买卖,我与2017年12月底与甲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且商定房屋价格为44.8万,在当日交了14.8万的定金并且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说明了房屋的价格并说明在2018年6月底前交钱并交房,协议书后面写了双方不得因房价涨跌而反悔,未写明违约的赔偿事宜。现在我准备好尾款准备交钱,甲方却说瑶再加3.2万,说有人出价到55万了,如果不要房子了答应退还定金及违约金共计16万。我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只要房子,怎么解决?时间紧迫.....谢谢

其他 2018-06-26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