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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 我与被借款人发生经济纠纷。被借款人实际给予我的金额与欠条金额不符合。一时大意造成的错误。请问 我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或出示他的资金来源依据。来证实我们之间实际发生了多少金额吗?

争议解决 2015-10-14 17:0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法律上一般为谁主张谁举证。如有需要请来电详谈。
  • 要看具体情况,金额等
  • 1,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2,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3,你借的是高利贷,如果你们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4,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5,你因为还不上直接跑路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利息。6,毕竟200万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如果对方告你诈骗,你有可能会受到刑罚处罚。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需遥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  (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  (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遥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复制;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 您好!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以欠条金额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您能证明实际金额。
  • 与律师联系
  • 你好,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 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要账,提供欠条即可,你认为欠条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的,应由你提供证据证明
  • 可以,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要看具体情况,金额等,建议与律师联系。
  • 一般情况下依据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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