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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和土地租赁有什么区别

其他 2019-06-30 0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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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   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 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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