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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我妈妈在某医院做了人工股骨头置换,伤口出现一小洞,有少量液体流出,时有时无。经会诊为伤口感染。经协商回家疗养治疗,回家疗养治疗期间时好时坏,近几年越发严重,生活不能自拟,今年不得不进行治疗。换了一家医院,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建议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清理出一块像纱布一样的异物,确定它就是感染源。请问这样的事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1-09-05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四川损害赔偿网友情解答:建议封存病历,向相关卫生医疗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从你的描述看来,本案中医院负有明显的过错,可先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诸于法院。
  • 医院过错明显,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无论是否为纱布,可以确定的是第一家医院在为患者手术时,将医用卫生材料遗忘在患者体内,医院的这种过错行为与患者长期发炎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所是省内内唯一一家专业承办各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胜诉率高、收费合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赵振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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