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是一部**小汽车,由于空调不制冷,去了真北路一家4S店。同意维修并交了1000元预付款。由于店里没有相应的配件,约好第二天去维修。虽然店家的维修单上写着是厂家特约维修店,在此期间,我发现这家店并不是厂家授权店,所以决定不修车了。店家以1000元钱已经进配件为理由,拒不退还。我认为店家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1:店家不是厂家授权商2:汽车维修单上明确标示是厂家特约维修店3收据上没有任何说明1000元款项的用途。鉴于以上这些,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店家,根据新消协法涉嫌欺诈,按维修费用总金额2580元来要求退一配三。

其他 2018-06-29 16: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