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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我卖了一套房子,合同价155万,只收定金5万元,在2019年1月31日前才付完,违约金是总房价的20%(结果是炒房客,装修后再卖出去,我才能收到钱,)合同规定6月30日搬出去,外面租房费用买家付,我现在觉得时间太长,自己钱也没拿到,到年底房价肯定涨,因为我们楼下轻轨站通了,所有房价都涨了,我感觉太吃亏了,如果我不卖了,怎么赔付最小?

其他 2018-07-18 1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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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定金是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的适用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不宜约定为超过造成损失的30%。
  • 装修公司拖违约金少不少应该考虑以下问题:1首先请问与装修公司的施工和质量是否有问题 2装修工期拖延是由于装修公司的问题造成还是您这边购买材料或者其他问题拖延 3一般来说预算合同中应该有注明如果拖延工期一天是多少钱,外面一般都是50元一天或者150元不等 4如果合同中没有,那么事后的签署只能算是协议,必须要有当初签合同的业主签名才能有效。 5如果您还想追究建议您等完工以后再做出反应,到时候可以找到第三方,比如消协等,尾款的话建议等全部施工完成再付,或者差不多完成了再付。
  • 原则上是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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