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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专门运输散装水泥的司机,在御水泥时不幸受伤,但由于我是一个私人老板请去开车的,那老板承包了那公司的水泥运输,我未与那公司签合同,这样可以按工伤赔偿吗?怎么赔?

工伤赔偿 2018-07-19 0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你的情况,首先应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申报由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如果单位不申报,你也可以自己在一年内进行申报,如果需要治疗休息,停工休息期间工资照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工伤保险部门承担,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具体是否需要休息,由医院做出,并且开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休假证明,伤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才可以得到补偿,不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补偿。
  •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则上个体户老板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如果个体户老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老板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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