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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协议离婚,调解书写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没有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8-08-12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在去民政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是双方的离婚证明。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一、《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吗的解答。
  • 合同有效力,但是如果你要出售房屋的话,需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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