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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家的有一处房子要拆迁了这房子十几年前卖给别人了,但那人一直没把钱交齐,所以一直没过户给他。老式的房产证还在我们手里请问现在还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拆迁补偿 2018-07-05 14:3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的产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只有将产权进行过户登记后,才产生房屋所有权的改变。没有进行过户登记,只产生债权效力。 而房屋的拆迁补偿是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没有进行过户登记,遇到征收拆迁,那么从法理来讲,拆迁补偿款还是要补偿给原房屋所有权人(即卖方)。而买受方只有通过房屋的买卖合同主张违约等相关责任。 综上,您可以主张征收拆迁的补偿款项,但须对买受人承担违约等合同责任。更多问题请电话咨询
  • 您好,理论上,如您双方有相关合同约定的,且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是可以主张对方返还的,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 你好,建议尽快诉讼。
  • 如果对方不是本村人,可以的。
  • 现在还能把房子要回来
  • 如果不是本村人或者买方户口未迁入的话,可以起诉合同无效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 您好,可以,但是您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对方是否是本村人?当时的买卖协议是如何约定?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
  • 您好,您和买方的关系及处理办法需要看签订合同的内容方可进一步判断.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 您好,房屋的所有权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没有过户的房产所有权应该还是你的,您和买方的关系及处理办法需要看签订合同的内容方可进一步判断。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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