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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分三次借我。七万元,三月后她报案说。她叫人骗了。我借给她的钱,说是给我办事的。公安局判那人13年。我的钱也在判决书里了。我去法院立案。法院不给我立案,我该咋办呢

刑事辩护 2018-07-05 0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追问】我以起诉了,开庭了,她说借条是她写的,钱也给她手里了,但是她给办事人了,厅长说她是诈骗,就把案子转到公安局刑警队,我的借款就成了诈骗款了,法院就不给我立案了,在公安局没有判她诈骗,法院又不给我立案,我应该怎么处理啊?谢谢律师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你好需要收集借款证据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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