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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借款人给我打了借条,借走了四万。借条内容只有借到现金数量和签名。现在2018年7月了,对方从来不说还款,请问这个借条是否还有效,是否需要对方重新补写个新借条

其他 2018-07-21 19: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此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你要求对方还款时起计算两年,两年内没有向对方要求还款,对方也没有说还,此借条诉讼时效终结,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完整具体问题 及时委托律师会见 方便了解详情后处理。
  • 您好,借条是有效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 您好,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 你好,由于没有约定何时还款,所以建议让对方补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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