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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孩子跟男方,因为男方一些生活作风等问题……女方不想把孩子生活费交由男方,怎么办?

离婚 2018-07-09 14:0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建议诉讼解决该问题,有助于明确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您可以电询律师后决定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你好,孩子如果小于2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大于10周岁的还会征求其意见,法院会综合考虑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 协商解决吧。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在对方身边不能有健康的生活环境并提供证据证明你能为孩子成长带来正面影响,可来电详询了解具体情况后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双方离婚,孩子跟男方,因为男方一些生活作风等问题……女方不想把孩子生活费交由男方,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建议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或者协商处理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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