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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我病重期间与另一女人长期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对我的病也不管不问。从2005年下半年起就一直在那个女人那里吃饭,只是半夜才回来睡觉,有时也不回来。从2005年到现在我们一直分居也不说话,住在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那个女人要和他结婚,他现在想回来又摆脱不了那个女人。我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到了法庭他又不同意离婚,我是坚决要离婚,但法官说第一次不会判离,请问这是为什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5-02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官的这种说法是错误。如果有证据证实上述问题,你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依法应当判决离婚。本律师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精通法理;且在宜昌执业数年,对当地这方面的事,有一定了解。如需要律师代理,可以与我联系,协商相关代理事宜。
  • 你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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