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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资金周转借了好几家网贷p2p平台的钱,借款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大大高于实际借款金额,多高出的这一部分美其名曰服务费,咨询费,实则为砍头息。现要求提前结清。以和信普惠为例,借款14万,合同金额19.9万,以等额本息方式分36期还,每一期还款6520元,在已经还了一期的情况下结清剩余借款,对方还要我付16万元。我觉得很不合理,认为这是变相收取高利贷。咨询您如何维权

其他 2019-11-11 21:5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实际借款为基数支付利息,超过的利息可以不支付。
    【追问】对方不肯,如何维权需要诉讼吗
    【回答】你好!你可以拒不支付,对方找你要可以让对方去诉讼。
  • 可以支付法律规定之内的利息,过高的利息可以拒绝支付。
  • 利息超过年36%部分,可以不还
  • 要看这种借贷关系是否合法,以及约定的利息是否合法。
    对于合法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其实就是一种借贷行为,所以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和借款时一样的。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因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一种就是,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但是高利贷超出国家法定利息的,可以不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有违规,可以投诉举报
  • 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
  • 你好,不合法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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