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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工作,三班倒上班(第一天上白班,第二天上夜班,夜班是在里面睡守着有电话就起来处理,第三天休息),去年我们部门和其它三个专业部门合到一起上班,并搬到了新的办公地点,刚搬进来办公场所和休息间由于无任何窗户,甲醛超标,领导强迫我们睡里面,这个我们都忍了,到现在领导说我们上班的地方晚上上夜班的不能睡觉,因为消防不合格,要求我们晚上在里面不能睡觉,要一直坐着。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8-07-29 0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服从管理.......
  •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 对于工作时间是在白天和晚上,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这样做只能说不妥,但不能说是违法,所以你们可以集体和医院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出面协调。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哺乳期不应当上夜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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