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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3年婚前我父母全资给我买了一套房产,2004年结婚,2005年拿到产权证,2016年离婚,但因考虑是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对方认可无异议,因此离婚协议上没有注明归属。这样的情况,如果今后对方发生任何纠纷或者官司,会追诉此套房产吗?

离婚 2018-08-13 17: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房产全由一方出资购得。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其父母单独购得的房产,那么即便婚后才办得房产证,那么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按揭买房。只要能证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后仍然是夫妻其中一方还贷,那么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该套房产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应当视为出资一方自愿将房产与另一方共有,则该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
  •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析产后的房屋,如果属于正规的商品房性质,取得房产证即可上市交易。
  •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婚前全资购买的,离婚时也属于个人婚前的财产。不会被分割。
  • 属于你个人财产
    【追问】案件发生在婚姻存续期内,如果法院判决他有罪,会追诉这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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