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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事业代为上班,开了家公司叫我去当挂名法人代表,他们公司就两个股东,他是大股东另一个是小股东,那么假如我做法人代表,该怎么规避风险呢?他并没有答应给我任何好处,没工资没股份。假如他向银行贷款,没有通知我,之后经营不善倒闭,债务是算我的身上吗?如果我向他要工资或者股份,那么算是我参与了公司经营吗?

其他 2020-01-24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股份,没有做个人担保,债务无须你承担;想更进一步承担风险的,可以去要求股权;如果公司上了各部门或法院的黑名单,你就也上了。
  •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
  • 你好,风险很大的哦。
  • 要承担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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