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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警】您于2018年07月23日10时40分,在山西省太原市XX区G2001(太原东环高速10km+700m)发生交通事故,受案编号为,经民警认定,您全部责任。对方当事人侯XX,无责任,联系方式;当事人翟XX,无责任,联系方式;当事人郝某,无责任,联系方式。您可登陆查看事故详细信息,也可以下载“交管”查看。好好的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我根本没有车也没有驾照

其他 2018-07-24 10: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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