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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打在一家工厂打暑假工的原来没有要求做到的指定日期,但是做了一个月后说不做到指定日期走人的要扣工资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8-07-26 09: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要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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