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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养老协议是三子妹签名,两个姐也不管老的饮食起居,财产也放弃,就由儿子管,财产也是儿子的。我想问一下,这个财产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吗?,他这个协议属于遗嘱吗?

离婚 2018-08-07 0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离婚协议为例,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未规定必须如何签名。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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