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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离婚的,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于2015年又生了一男孩,我们一直没有复合,去年我带着孩子去长春打工了,本想着为家里减轻点负担,可我这一走,他马上就不和我过了,孩子也不管了,我现在该怎么做,

离婚 2018-07-30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抚养费由没有扶养孩子的一方支付。
  • 你好,你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
  • 已经离婚了,现在就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协商分财产和子女抚养,协商不成就起诉
    【追问】那我该以什么名义起诉,我也和他协商过了,孩子他不要,抚养费也不给,财产更是不给,我们还有一个女儿,现在上大学,都是他负担,而且他现在还换有通风,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起诉他,法院会判他给老二的抚养费吗
    【回答】当时离婚时财产没分割,你现在要求分割财产;至于老二的抚养费他有义务负担,不过老大如果也需要钱,你俩也得平均负担。你综合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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