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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做暑假工,6.28号开始本来说是8月20号,走的,可是我在这里坚持不下去了,想辞工老板不让,也不发工资合法吗,

其他 2018-08-02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你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也可以申请裁决。
  • 你好不合法,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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