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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7日`下午5.30左右。我在一偏僻小巷内尾随一名妇女, 然后见四周无人,便摸了一下她的臀部。随后她报警。6点左右 我被带到XX分局。当时在分局里办案人员未对我表明我违反了 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便一边问我问题,一边记录。在6小时 的询问{讯问}中只是告知我原来在那路段也曾有妇女曾被骚扰 过。我只承认了当天下午发生的事情,也确实只有一次行为。 接着便通知我父母到分局,告诉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们让我母亲 写了担保书,上面写的一些愿意做我的担保人之内的话,还写了教育放行之内的话。我写了保证书,上面写的保证随传隧到,一年不离开本市。。。然后就随父母回家。走时我们也未从分局带 走任何材料,他们只是说这事没完。还说什么这次算是个教训,下次就不是我父母可以担保我走人的事了。还有我按手印时,看见上面写的是犯罪嫌疑人后面就是我的名字。事到如今2个月了 我整天提心吊胆的,也不知道有什么后果。请问我触犯了什么违反了什么,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吗?

教育 2009-05-04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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