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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被同事殴打,除了正常的医疗费用补偿以外,需要精神赔偿吗?

其他 2018-08-15 02: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对于报销的部分医药费:第一种观点,已获医保报销的,并不属于直接损失不应再予以赔偿。一方面,赔偿与损害相当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念。人身损害赔偿属侵权行为法的范畴,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无损害即无责任,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首要且必要条件,这也是民事责任基本功能及损害赔偿法的最高原则。另一方面,平等保护受害人与侵权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时民法的基本思考方法。医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与侵权法的保障作用属不同层面。若将医保已报销的费用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不仅有将一切损害都通过侵权法进行保障之嫌疑,这有违侵权法的立法宗旨,而且无疑使受害人活动额外赔偿,这种对受害的过度保护违背了平等保护受害人与侵害人的理念。
    第二种观点,对医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仍然应当予以赔偿。医疗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方从医保部门报销的医疗费不应从被告应予赔偿的医疗费数额中扣除。
    第三种观点,对医保报销部分的医疗费,仍然应予赔偿。虽然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费,但是医保的使用会影响到参保人今后自付费用部分的比例,统筹支付的费用也应该属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充不充抵医方责任.
  • 你好,根据实际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不构成伤残法律不支持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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