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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于2011年8月28日,事发地点在新藏公路219国道6标段486公里处项目部。由于路途比较远且交通不便的情况下我父亲(施工队包工包料的包工头)用皮卡车在工地接送工人上下班时,项目经理以安全为由收走皮卡车。由于路途太远没有交通工具工人无法去工地干活,我父亲无法施工。10天以后我父亲就要求退出工地,在项目部签订退出协议后提出归还皮卡车时,在我父亲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项目经理暴力致死于项目经理办公室,经现场施救无效当场死亡。于2011年8月29日经公安部门进行尸体检验,至今检验结果都没有下来。现我父亲死亡已有11日之多,事情还得不到妥善解决

刑事辩护 2011-09-14 1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项目经理是否已经刑事拘留?拘留通知书会有项目经理所涉嫌的罪名。至于项目经理会判决多少年是由法院裁判的。在现行情况之下,项目经理的刑期与项目经理给受害方家属的赔偿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您可详细咨询律师。
  • 刑事责任确定后再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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