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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受委托方)完成房屋外墙装修工程,双方签订了纸质的合同书,书上没有明确竣工期只有施工起日,只在双方在口头协商在适合的期限竣工,甲方发现乙方指派的施工人员不但在施工质量差和效率低,而乙方一拖再拖没有给出明确的竣工日期并且超过了口头协商的日期,甲方认为严重影响的日常生活。甲方该怎样有效合理的采取法律途径或其它途径维权。

其他 2018-08-09 11: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搜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权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最好能带上合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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