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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有产后抑郁症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 2018-08-17 16: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对方出轨家暴则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 。
  • 答: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您好,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由母亲抚养。
    【追问】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明哺乳期孩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口头协议男方承诺代为抚养女方不能平分或获得婚后共有房产及男方名下银行的存款!离婚后男方不承认口头协议由于女方没有住所只能暂时住亲戚家里无法给孩子优质的成长环境女方可以提出起诉重新判财产分割吗胜算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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