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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合法吗?我干了七年签了七次合同,能起诉吗

其他 2018-08-19 05: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是劳动者,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一般来说,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 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

    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

    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你已签过7次合同,在最近的合同到期时,你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必须同意。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第三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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