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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宾馆,我刚出房间门,就被抓了,没抓到现场,然后把我带到派出所,录了口供,按了手印,然后交了1万元的罚款,是现金,就让我走了。当时没有给我收据,也没有给我行政处罚决定书,会留下案底吗?我当时做的笔录,派出所会一直保存吗,什么时间可以销毁啊

刑事辩护 2018-08-19 0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
  •   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
      目前我国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其目的就是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 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不签字,但是还是会受到惩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 不会销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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