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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在结婚之前全款给我买了套房子,但是在拿房产证之前我结婚了,配偶要求加上他的名字,那么算婚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08-20 23: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果没有特别约定,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第一、离婚后房子她一般情况下不能拥有居住权;第二、你的彩礼钱也不能要回来;第三、她带过来的嫁妆算共有财产;第四、待客的礼钱算共同财产;第五、如果离婚她能你们在共同生活期间增加的共同财产;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若加上名字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不加,则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 你好,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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