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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2008年在吉林省他老家民政局领证结婚,因他有家庭暴力现在我们己经分居有三年多,分居中我提出跟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我是湖南人现在我想诉讼离婚请问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我可以在湖南提起诉讼离婚吗?还有是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子女。

离婚 2018-08-23 1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 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 1.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2.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3.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离婚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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