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小孩妈妈自己谈恋爱结婚的,没有领结婚证,我与小孩妈妈老家不是同省份的,小孩两岁时我们分手了,小孩一直由她妈妈带,我与女方分手时有在她们当地司法局立离婚分手协议,我每个月给小孩扶养费与子女教育费共计1000元,我每个月都有按时打钱给她,现在小孩六岁了,她妈妈不想带她了,想把小孩给我带,或者让我每个月给小孩抚养费2000元,并且还要求我给小孩买保险,请问我可以拒绝扶养小孩,并按之前的协议,每个月只给一千元抚养费吗?

离婚 2018-08-22 11: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 夫妻离婚后,在子女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况下,又男方给付女方抚养费。该费用可以进行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   首先,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您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给付小孩的抚养费,即每个月给1000元。对方有异议可以去申请增加,再法院判决书下来前,您可以以1000元的标准继续给付。
    【追问】您好,请问小孩现在已经六周岁了,一直在她们老家生活,而我老家与小孩妈妈那里的生活习惯和语言沟通(就是饮食与语言)都不一样,现在小孩妈妈不愿意扶养小孩了,要把小孩送过来给我带,比如说她把小孩直接带到我这里把小孩留在我这里就走,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报警么
    【回答】如果你实在无法抚养,那就把孩子再送回孩子妈妈家.
  • 您好,您可以拒绝直接抚养小孩,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对方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您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给付小孩的抚养费,即每个月给1000元。对方有异议可以去申请增加,再法院判决书下来前,您可以以1000元的标准继续给付。 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搜集证据,更多咨询也欢迎来所面谈。
    【追问】您好,请问小孩现在已经六周岁了,一直在她们老家生活,而我老家与小孩妈妈那里的生活习惯和语言沟通(就是饮食与语言)都不一样,现在小孩妈妈不愿意扶养小孩了,要把小孩送过来给我带,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拒绝?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