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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6日入职公司的包装普工,从入职以来至8月12日都是按照组长方法来完成工作,组长因事请假把工作交由我来安排,车间主管在8月12日过来说以后如有什不懂的可以问他,现在由他来管理。当天下午下班后叫我们开会,说这样做不能行,得改动下做法,第二天就贴出打包工作流程,但是我们都觉得他这方法耗时会影响每天出货效率,为此我们也按照他的方法做了几天,效果不如原来的做法,就按原来的做法做,今天早上主管看见我们不按他的方法做,气势汹汹指责我们为什么不按他的流程做,我说这样做大慢了,没有工作效率,我们可以交流一下该怎么来做吗,他坚持按他的做,我说可以按你的做,但是因效果不好出不了货,你可不能埋怨我们哦,他说按照他的做出不了货不惯我们。然后我们就这样按他的做。可到了下午5点行政部通知我明天不用上班了,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我不同意,我认为公司在我没有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解雇我这是违法的,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可以,但要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可以接受。请问公司只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这样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8-21 0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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