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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写于2016年6月1日还清,但没还,人是外地的,我该怎么起诉

其他 2018-08-21 21: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欠款: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你好,需要及时诉讼处理
  • 你好 关于欠款不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欠条,银行转账等证据: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准备起诉状。
  •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 你好,准备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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