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协议男方的房子给了女方但房产证现在还是男方名字现在女方要卖房男方需要做什么

离婚 2019-04-07 03:4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没办房产析产公证书,是要男方带着身份去签字的。 房子出售或过户,房管中心需要卖房一方拿出法院裁决的仲裁证明,或是房产析产公证书,等等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或证明,才给你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如果在是法院协议离婚,需要出示调解书就可以了;如果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男方到房产登记部门配合办理过户签字,如果男方不配合,那么女方可以要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然后,再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办理过户手续。当然,也可以两人去办理析产公证手续,当两人都得到场,且要花费公证费,建议你俩协商一下。您有其他的法律援助需求,请及时联系我们
  • 您好,给了女方的话,女方可以请求男方进行协助帮忙卖房过户的事情,毕竟房产证上面还是男方的名义,在法律层面上来讲的话,房子的所有权人是男方,卖房,女方式不可以卖房的。如有需要,欢迎您来电咨询。
  • 您好,男方需要协助女方卖房
  • 你好,需要先过户。
  • 离婚后财产分割清楚了,就可以自由买卖。离婚中应由男女双方协商,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您好,给了女方的话,女方可以请求男方进行协助帮忙卖房过户的事情,毕竟房产证上面还是男方的名义,在法律层面上来讲的话,房子的所有权人是男方,卖房,女方式不可以卖房的,也可以先过户再买房
  • 需要男方协助过户
  • 您好,可以要求男方协助过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