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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是二婚,男方34岁,婚前有一子,12岁,跟随男方生活。女方29岁,婚前有一子,跟随女方的父母生活。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了首饰,彩礼两万(这两万女方父母作为陪嫁给了女方,婚后男方做房子要女方把钱拿出来了。目前房子约值120万)。婚后育有一女,孩子现在一岁,因夫妻感情不合要离婚,双方无出轨行为。男方有工作,婚姻期间女方在家带孩子,无工作,男方任何收入没有交给女方保管。协商离婚,男方说:如果女方要孩子,女方净身出户,男方以后不承担抚养费用。如果女方不要孩子,女方净身出户,也不需要女方承担孩子抚养费用,还要退回婚前买的首饰。男方父亲70岁了,嗜酒,母亲65岁,身体健康。女方父亲52岁,母亲50岁,都身体健康。(女方还有一个20岁的弟弟已经在工作,其父母有两栋房子,且愿意帮助女方抚养这个孩子)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觉得男方所提条件太过无理,现在应该怎么做?最后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离婚 2018-08-29 17: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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