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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侄子1989年8月26日出生,于2007年7月一直在北京三兴汽车厂参加工作,2015年春节假期结束于2月27开始新的一年工作,开始到3月23日连续加班,导致23日当天下午一点在生产车间突发头晕晕倒,后经单位紧急拉往医院救治,天坛医院监护室住四个月后转入右安医院一年多,自费部分花去五六十万,单位前后支付20多万,由于脑出血严重导致现在成植物人,这样单位从2015年3月24至2017年3月24日保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于2017年4月通知我们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来缴纳五险的费用协议,剩余的用来还借款,我们为了给孩子看病无奈签下协议,此协议持续到现在,于2018年8月23接到单位通知要我们去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口头说处于人道主义还继续给上保险,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求各位老师给与我们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其他 2018-08-27 1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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