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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跳槽了,现在在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公司工作。入职几天,我有个很好奇的事情就是我发现在新公司里,既有董事长这个职位,又有总裁的职位。我就想问问董事长和总裁的区别在哪啊?这两个孰高孰低啊?

公司成立 2018-08-30 19: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董事长和总裁区别如下: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一般是股东的代表推举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总裁:常常就是总经理,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这两个负责的不同,没有孰高孰低之分。
  •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 那么问题时,如何判断限制类行业与非限制类行业呢?对此,法律依据则是国家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以外的行业,均属非限制类。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你好,要根据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来定的 中外合资商贸易类企业 一. 所需提交材料 注:中外合资公司,中方投资者必须为法人,外方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法人。 1、 中方投资者提供投资者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盖章的营业执照净资产证明、股东会出资 决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2、 A、外方投资者如以个人投资需护照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 件二份原件)。 B、 如以境外企业投资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投资方法定代表 人护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如以太平洋岛屿国家(英属、萨摩亚等)需投资方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二份原件),及投资方的信誉良好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如以台湾企业投资需中央、经济部二份执照复印件。 3、 公司设董事会三至三人以上,中方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人事档案所在地盖章, 外方董事会成员护照复印件、简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4、 新公司法人照片二张及简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5、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签定合资合同,可行性 报告 外方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投资方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个人护照复印件都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同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馆认证,一式两份。 2.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住址,联系电话,每人提供二张照片 5.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二份(原件) 6.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新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出资期限、预测三-五年经济效益
  •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 您好,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一般是股东的代表推举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 总裁常常就是总经理,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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