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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案中,原告补上借贷人妻的名字告到法庭,原告自称借条上有手印和身份信息,但借条上丈夫的信息齐全,妻子的只有一个名字且原告拿不出支付凭证,一审,二审都判定夫妻双方偿还债务,已二审,作为妻方有办法摆脱这伪造借条的债务吗?

其他 2018-11-16 0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  (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2)应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充分保护。目前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将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按时、全部收回。这种情况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3)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
  • 3、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分割债务的时候,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有可能伪造债务来损害对方利益的。而此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分割债务的时候小心谨慎、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这样的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实行财产共有制,一般没有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夫妻间打的借条有效吗?借钱出去的一方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还钱吗?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告诉您,婚内借款所打的借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借款的具体情况分析。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   夫妻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吗?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借条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因此,夫妻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婚内借条有效吗?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可以认定为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因此,可以认定为婚内借条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实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   3、不存在借款事实无效。   有借条,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实。若并未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个人所有的款项给另一方的证明,以及该款项的来源等证明证据。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无效的一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威胁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出具的等证明证据。   在实践中,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请问您和您先生的婚姻关系是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婚内,离婚中,离婚后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来电咨询了解更清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3、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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