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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朋友(女的)跟人发生纠纷,然后对方(男的)先动了手,然后朋友为了保护自己,咬了对方一口。对方说出血了,然后报了警。那男的去医院验了血,打了破伤风,还打了一针狂犬疫苗。花了785,加挂号费70的话一共是855。那男的索赔1万2,最后说最少3000(说后面还要打4针狂犬疫苗需要1100多,另外误工费1000)。请问一下合理吗?虽然是对方先动的手,但我的朋友身上没有伤,只有手腕上有些红肿,但很快消了。1.对方虽然流血了,但不能证明一定是朋友咬的,因为当时场面比较混乱,那男的被咬了以后离开了一下现场去找了人来。我也没看清是被咬了以后马上流的血,还是回来之后流的血(不排除说本来没出血但他自己着补了一下)。2.退一万步说,流血就是我朋友咬的,但起因也是他先动的手,这一点他也承认(但他说只是动手拖拽朋友,并没有打人)。所以我建议的是对已经发生医药费一人负责一半,也就是我朋友负责400多。最多最多的话,我朋友负责全部的医药费,顶了天了。您觉得我的建议有道理吗?派出所的警察说如果调解不成功,就走法律流程,先带男的验伤,如果是轻微伤,则朋友可能以“殴

刑事辩护 2018-09-06 1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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