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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我跟我的朋友们创业,然后建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我有这家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然后现在因为我个人的资金有问题,所以我打算把股权转让出去。请问一下按照股权转让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是怎么样的呢?谢谢

股权转让 2018-10-09 06: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
      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 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您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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