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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月9日由同乡带到武汉东西激做水电安装,负责人魏老板,由汤总带班,安排工作,工作不久,项目部的刘经理硬要我做别的工作,电焊工,我做了不久,7月12日在我下材料时,顿觉手疼难忍,一看,我的左手食指出血断了,同事立即将我送往当地医院救治,一星期之后医生给我手指上了钢板做了接指手术,说一年左右又要取钢椒,7千元的费用,当时公司派人照料,医药、生活费是公司出的。7月31时康复出院。一直不能工作在家休息。请问工司如向赔偿我?一、

其他 2018-09-01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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