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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前几天买了一本书,我很喜欢看。爱屋及乌,所以也不想让别人随意的侵权。最近听说著作权保护期限20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假如20年过后就可以被随便的侵权吗?那这个作者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其他 2018-10-13 08: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著作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下: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3]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4]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下列三种情形:  1、公民创作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您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 您好,作者为公民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而不是只有20年,也就是说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 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所以不用担心作者被侵权。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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