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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购买山东**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公寓商品房一套房子面积为五十二点五八平方,总价款三十二万九仠七佰六十元七角三分并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三十六个月内办理产权证我一次性付清房款,公司并给开了收款收据。二零一六年三月,山东**实业有限公司捎信到公司财务办理产权证,去了以后,财务告诉,其间房管局来测量产权是五十八点六二平方,,必须补齐差价才给办产权证,找公司经理理论,他说,没开发票就,必须补平方差价,你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我不理解,我签定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商品房予售合同,他凭什么叫我补差价该合同明文规定该套高品房多少平方,总价多少钱,国家不是有规定,卖房以套,单元,幢,还有总价不论与合同约定出现差额均不能调整,我怎样才能维权,顺利办理产权证。谢谢律师。

其他 2018-10-30 14: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如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验房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人要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

    2、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此外还要让开发商提供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还要提供《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3、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4、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5、如果发现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者认为就是修复了也无法正常居住,就可直接找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以上就是商品房验房时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这里提醒购房者在交房时应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维护。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主要看相关条款的约定。 建议带上合同等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建议持有关合同等证据当面咨询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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