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期限,但是我才干了一年公司就无理由把我辞退了,还不给任何补偿。我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准备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之前也没去过,所以不知道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啊?有谁知道嘛?

仲裁 2018-09-05 04: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搜索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除申请书之外,还包括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机读材料,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三、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 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一年半不满二年的工龄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 你好,劳动仲裁的话,您需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以证实你们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关于公司无理由辞退您,不给任何补偿的问题是这样的,公司辞退员工,应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和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