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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已经结婚三年了,我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是一个特别幽默的人,我们每天在一起都特别的开心,他在结婚以后一直不务正业,所以我想要离婚了,想要咨询一下律师,离婚起诉程序怎么走?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解答一下,非常谢谢。

离婚 2018-09-06 08: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需要起诉状,你身份证,结婚证,对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明及财产证明也提交
  • 您好,离婚起诉程序很简单,首先去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然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包括1、立案,2、调解3、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希望能帮助到你。
  • 拟写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具体可以到当地法院咨询详细的流程
  • 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您好,离婚起诉程序的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其他证明。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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