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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和,他时不时还动手动脚,没办法我从家出来了,已经两年了,去年递过一次状子,没离成,今年六月份我又去递了第二次诉状,可当时没有交诉讼费,法院说到时候取传票诉讼费一块交,现在已经快三个月还是没有接到通知让去取传票,打电话问了好几次说是没轮到,我应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8-09-07 0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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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种情况建议您起诉离婚,搜集相关证据,主张损害赔偿。详询请与我联系!分居2年的也可以起诉离婚,你可以把你的详细情况告诉我,方便我更加全面的帮助您。
  • 向主审法官核实案情具体进展
  • 你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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