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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94年下岗职工,现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没交怎么办?

其他 2018-09-16 18: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结合个人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处理。
  •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 一、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1.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2.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发[1997]26号文件和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践中,确有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对这项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这个规定为探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衔接等留下发展空间,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3.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如何计发?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补足15年办理退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能办理退休,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5年,补足5年后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没有达到15年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继续按年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3、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 关于社保医保,各地的规定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得权威回答。
  • 您好,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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