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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开车去外地,因为自己有一点侥幸心理,喝了一点酒也没有找代驾就自己开车回家,谁知道刚好就被交警大队一查到了之后要是我就想了解一下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是不是罚款呢?还是说会坐牢呢?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他 2018-09-10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相关规定如下: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您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现在对酒后驾车又加大了惩罚力度,喝了一点酒算酒后驾驶,酒精度到达一定程度就算醉酒驾车,3次以上将永久吊销驾照,所以请千万不要酒后驾驶,指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或呼吸中,所含的酒精含量大于0小于100毫克。 旧法对饮酒后驾车处罚规定是,罚款50元;并扣6分。 新法的处罚规定是,暂扣1到3个月驾照;200元至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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